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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8〕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日

  石家庄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又好又快发展,在巩固去年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会议关于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防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举办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深入全面排查治理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包案到人、督导检查相结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完善企业制定的“三项制度”,打牢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石政发〔2008〕3号),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杜绝特别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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