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石政发〔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法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石家庄的重要一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以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做好“三篇大文章”、实现“三年大变样”创造严明规范的法治环境。
一、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一)健全决策机制。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在实施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时,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或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要依法组织听证;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公益服务等价格时,要向社会公告,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要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发挥专家和专业咨询机构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为行政决策提供有力保障。要建立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每个决策者在决策中的作用和权限以及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深入贯彻《
行政许可法》。要继续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确保已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落实到位。2008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许可继续进行清理和评估,进一步削减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要对全市的行政许可公共文书进行统一规范。
(三)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场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并结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继续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公民法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