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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指导意见

  (二)主要任务
  1、探索低成本、低风险推进企业信息化的途径,建立覆盖全省的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建设模式,充分发挥平台服务提供商、电信运营商、软硬件服务商、科研单位和行业协会等方面的积极性,适应软件开发与服务模式的转变,建设完善全省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租赁、按揭等多种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通信接入、网络接入、信息化应用和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结合省内外现有的网络基础,推荐“商务领航”、“神码在线”作为全省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商。大力推进目前已有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共享,鼓励大型企业或区域性专业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市场化途径开放成行业的专业平台,鼓励大型企业信息中心成立专业化信息服务公司,成为我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撑力量。
  2、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大力推动传统产业的信息化应用。率先推动装备制造、钢铁有色、石油化工和食品加工四大传统产业的信息化应用,建立完善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制定信息化解决方案,成立信息化专家组,为广大企业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提供智力支撑。在四大传统产业解决方案成熟完善后,每年有计划、有步骤地继续推出2-3个产业解决方案,不断扩大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的应用领域。
  3、以点带面,抓好全省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每年选择50户中小企业试点,落实支持政策,加强协调服务,坚持滚动发展。试点采取由各市州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企业申报,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通过5年试点,积极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引导更多的中小企业深化利用信息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广泛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成节能减排降耗任务及提升经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把信息技术应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全省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工作,由省信息产业厅牵头组织,省经委、省发改委、省农办、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等部门分工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信息产业厅。各市州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明确机构和人员,承担相应任务和管理服务职责。各市州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本地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试点工作,制定实施计划并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取得实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以财政补贴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及社会广泛融资参与的信息化投融资体制,加大对信息技术应用的投入。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开展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工作,对列入国家“倍增”计划和省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计划的重点项目和企业给予支持。省政府设立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试点专项资金,用于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公益性信息资源开发等项目的导向性补贴。新型工业化资金、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资金、高科技产业投资等资金要向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倾斜。要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加大贷款投入。同时,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参与改造传统产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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