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税收优惠
服务外包企业经市外经贸委、市信息产业局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定后,可享受软件企业有关税 收优惠政策。
对服务外包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 合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 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投资总额的,免征关税和进 口环节增值税(国家有规定的除外)。
服务外包企业从事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经地方税务机关备案同意后可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服务外包企业发生的主要用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可按照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50%扣除。
(三)金融保障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境内外上市加速发展壮大。通过重庆市外贸融资担保公司等担保机构,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并在外贸发展资金中对企业的担保费给予一定支持。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出口信用保险。根据《商务部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支持中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全面合作协议》精神,市外经贸部门要积极协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重庆营业管理部为我市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保险、融资服务,并在外贸发展资金中对企业的保费给予50%的支持。
对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方便的外汇管理服务。服务外包企业根据需要可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外汇部门适当放宽对服务外包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管理,其外汇收入可全额留存,不受账户限额限制。服务外包企业外汇资金不足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实际需要,允许企业提前购汇存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四)人才保障
人才是推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关键。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应通过各种方式引进和培养数量充足、层次多样的服务外包专业人才,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大力引进国内外服务外包中高级人才。将引进服务外包高级人才纳入重庆市千名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和重庆市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集聚紧缺的服务外包高层次人才。依托国外引智项目、重大工程项目及中国国际人才市场重庆分市场,引进国外服务外包高级专家。根据企业需要,结合重庆市对外经贸和人才交流活动,引进国内外服务外包中高级人才。对为重庆地区企业招聘服务外包中高级人才的人才服务机构、中介机构给予招聘补贴。引进的中高级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软件中高级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6]71号)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