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渠道支持和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一)财政支持
利用现有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自2008年起至2012年,全市每年投入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与中央扶持资金配套、服务外包国际市场开拓、专业人才培训、资质认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创意产业发展、园区配套、办公场地租赁、产学研合作以及与服务外包有关的配套服务和特定环境改善等。
鼓励国内外服务外包企业和企业总部来渝投资落户。对来渝投资并以承接离岸外包业务为主的服务外包企业,其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且有实际税收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到重庆服务外包示范区落户的服务外包企业且有实际税收的,其购建(含租赁)和装修自用办公用房由落户地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服务外包企业除享受所有货物贸易的政策之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专项扶持政策:一是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性展览会、博览会,对展位费、宣传费给予 70%的补贴:安排一定数量针对性较强的商务考察,对交通、食宿等费用给予70%的补贴;对开展国际广告、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专利等活动给予70%的补贴。二是出口品牌发展资金支持。对各类离岸服务外包出口产品已在国外注册商标,并形成一定影响力,经专家评审为重庆市出口畅销品牌的,可按照7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给予出口品牌发展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中国出口畅销品牌。三是出口产品研发资金支持。对企业开展能提升行业产品质量、提高效率的行业共性技术研究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商务部出口产品结构调整资金,同时从地方研发资金中每年予以配套。四是离岸服务外包奖励资金支持。对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完成商务部服务外包登记且年出口额超过5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10万-100万元的奖励;各服务外包示范区开展离岸服务外包有关领域的专题研究并形成研究报告的,在外贸发展资金中按照每个专题2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五是认证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构建质量保障体系,推进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对通过CMM/CMMI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额度为二级20万元、三级30万元、四级40万元、五级50万元;对通过P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ISO27001/BS7799(信息安全管理)、ISO20000(IT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等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最高70%、单个项目不超过 30万元的支持。六是财政返还支持。从2008年起,凡落户各服务外包示范区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可由所在地财政3年内对地方留成营业税给予部分返还,后3年减半返还。对在我市新设立的从事服务外包专业技术培训的培训机构, 自开业年度起,由所在地财政3年内减半返还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