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要加快现有高速公路和重要国省道交通监控设施的建设步伐,年内高速公路监控设施争取全部建成使用,在重要国省道也要逐步建设,新建高速公路必须同步建设交通监控系统。在高速公路和重要国省道以及重点路段尽快安装设置天气预报系统。
㈤要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各盟市、旗县都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逐渐延伸到乡镇、苏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注重抓基层、抓基础,努力做到交通安全管理关口前移,建立集规划、教育、管理、执法于一体的事故预防机制。要组织编制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从体制、体系、机制、制度、队伍和重点工程方面,研究交通安全治本之策。健全督办机制,对国家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要加强督办,对工作不利的,要通报批评。
二、全区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意见
2007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创建“平安畅通旗县区”活动,力求在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上取得突破,在建立完善社会化管理机制上取得进展,在制度建设上有明显进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力争不发生死亡五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继续下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自治区60年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㈠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各旗县区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逐渐延伸到乡镇、苏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交通、大安全观的新路子。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体系和工作考核考评体系。要加强组织领导、政策保障和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要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和支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完善群防群治工作网络,全力推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进程。
㈡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实施意见》,《巴彦淖尔市关于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继续开展“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实施方案》及“平安畅通县区评价体系”,深化“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工作。要在基础条件较好的旗县区先行试点,争取年底有1-2个旗县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