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政办[2008]74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信息直报单位:
2007年,各区(县)及市属相关部门认真完善和落实应急管理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处置能力,发挥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应急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天山区等7个先进单位、玛依拉·特列提等13名先进个人,值班工作成绩突出的乌鲁木齐县等10个先进单位、波拉提等28名先进个人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等8个信息直报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在今后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建设“和谐首府”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水平,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天山区
2.新市区
3.市公安局
4.市卫生局
5.市安监局
6.市消防局
7.市气象局
二、值班工作先进单位
1.乌鲁木齐县
2.水磨沟区
3.市城市交通局
4.市政市容局
5.市建委
6.市农牧局
7.市地震局
8.市民宗委
9.市民政局
10.市旅游局
三、信息直报先进单位
1.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2.119指挥中心
3.市红十字急救中心
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
5.乌鲁木齐电业局
6.市燃气办
7.市供热办
8.12319城市管理热线
四、应急管理工作先进个人(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