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线覆盖方式
1.市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共需投入8.16亿元左右。
第一阶段,2007-2008年实施32个骨干台站市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模拟覆盖工程的技术装备建设,共需资金6304万元,市政府安排台站建设专项经费 5000万元,其余台站建设费和各台站信号源链路建设费由重庆广电集团自筹解决。
新增32个骨干模拟无线发射台站(不含浮图关发射台)的年运维费,按照国办发[2006]79号文件确定的农村公共无线覆盖工程的中央节目运维费由中央负责,省级节目运维费由省级负责,区县(自治县)节目运维费由区县(自治县)负责的原则分级负担,市级节目运维费由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予以补助。
第二阶段,按照国家广电总局要求,从2009年 起无线模拟覆盖系统向地面数字电视公共服务系统转 换。发射系统建设约需投入1.1亿元,由重庆广电集 团自筹解决。用户机顶盒按大规模订货价格,每个约 为300元,按照“村村通”工程公共服务覆盖200 万农村用户计算,需购置及安装资金6.4亿元(含间 接费0.4亿元)。根据我市情况,分3年完成,即 2009年覆盖用户58.7万人,投资金额17910万元; 2010年覆盖用户72.8万人,投资金额21840万元; 2011年覆盖用户68.5万人,投资金额20250万元。无线地面数字电视作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其建设经费的筹集可参照原“村村通”无线地面数字电视资金筹集方式实施,地面数字电视12-16套公共服务节目,维护费由市财政和重庆广电集团各承担 50%。
2.区县(自治县)节目建设及运维费。区县 (自治县)台站发射系统建设费为2304万元,年运维费200万元,由各区县(自治县)自筹解决。
(二)直播卫星方式
“十一五”期间,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给我市33193个“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国家将对每个村补助5000元,明确全部用于直播卫星覆盖。其中:2007年国家补助资金3045万元,2008年5410万元,2009年4142.5万元,2010年3999万元。根据投资测算,地方也要等额配套建设资金。因市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无线覆盖工程建设,直播卫星覆盖建设地方配套资金由各区县(自治县)负责。
(三)在实施2007-2011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中,根据相关规定,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等少数民族地区,市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六、保障措施和责任落实
市广播电视“村村通”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实施“村村通”工程及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对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领导,把“村村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抓紧做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