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加强危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工园区安全管理,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强化油气站安全管理,全面推进阻隔防爆技术和快速堵漏技术。严格企业风险评估,加强对液氯、液氨、剧毒等重点企业安全监管。继续开展主城区化工企业搬迁工作。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建设全国危化片区救援基地。加快建设城区化粪池、下水道监测监控体系,严防爆炸事故等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施工。进一步落实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竣工验收等实施全过程监管。深入排查隧道、桥梁、建筑工地等安全隐患。继续深入开展以“三落实”(落实安全专项经费、落实 安全专项措施方案、落实农民工安全培训)为基础, 以“四防”(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 防触电)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加强施工现场的起重机 械使用、脚手架搭设、模版构建安装、施工用电和 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督查。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 定期识别、检测、评估、监控和登记建档,制定应 急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建立建筑安全监管约谈制 度。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施工监管。加强农村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深入开展“三合一”(住宿集经营、储存、生产作坊合为一体)及楼宇工业等类似场所火灾隐患“回头查、再整治”活动,重点开展对火灾多发、危险性大、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场所部位和易燃易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市、区县(自治县)挂牌整治。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发现、反映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推广新农村建设消防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推行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贯彻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大力推进消防队伍建设和发展。加快新建消防支队指挥中心和消防站建设。广泛普及社会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推动开展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和岗位资质培训。
--烟花爆竹。落实各级政府责任,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健全“打非”工作机制,实行“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治、“围剿式”打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窝点。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开展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专项治理,严格氯酸钾和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制度。推进烟花爆竹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集约化发展。
--民爆器材。继续深化民爆器材生产和销售企业以“四超”(超员、超量、超产、超时)安全整治和“双基”达标为主要内容的隐患排查工作。大力推进生产企业工业炸药生产线连续化、 自动化生产,加大对专用设备使用年限的监管,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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