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旗县级状态。在一个旗县范围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成品粮、食用油的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一条 应急指挥部
巴彦淖尔市成立粮食应急指挥部,由以下人员和单位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领导。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粮食局、财政局主要领导。
成 员:粮食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农牧局、交通局、发展改革委员会、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审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彦淖尔市支行、临河火车站、电业局、新闻单位、网通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相关单位。
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是:
一、掌握粮食市场动态,向市政府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二、对各部门、各旗县区应急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及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情况。
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二条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市粮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粮食局长兼任,应急电话:0478-8216230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粮食应急指挥部的指示,联系、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二、根据应急状态下全市粮食市场动态,向市粮食应急指挥部提出相应的行动建议。
三、综合有关情况,起草相关文件和简报。
四、协助有关部门核实实施本预案应急行动的各项费用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五、完成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市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⒈粮食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建立粮食监测预警预报体系,根据粮食市场动态,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运、销售方面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