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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印发《巴彦淖尔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印发《巴彦淖尔市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农垦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保证粮食供应,确保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巴彦淖尔市粮食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粮食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二00八年二月二十日

  巴彦淖尔市粮食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有效地监测和控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粮食价格基本稳定,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粮食应急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粮食应急工作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负责制,按照粮食事权的划分和不同的应急等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作。粮食应急工作的完成须由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完成。各部门必须按预案要求,明确责任,协调配合。

  三、依法规范,严格程序。应急各项工作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应急的启动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操作。

  四、随时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采取科学手段,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动态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 等级划分

  本预案所指应急状态,包括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传染疾病蔓延、战争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粮食供求关系突变、粮食价格大幅增长、粮食脱销断档、较大范围内出现群众性抢购等粮食市场被动状态。根据我市实际,本预案将粮食应急状态分为两级。

  一、市级应急状态。在全市较大范围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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