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暨农村牧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六)提高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地域覆盖率达到100%,以旗县区为单位,参合率达到95%以上,人均筹资达到100元,基金使用率达到90%以上,不断扩大农牧民受益面。加强农村牧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补贴标准。完善医疗救助、对口支援、牧区汽车流动医院、巡回医疗等制度,加强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搞好农村牧区卫生监督管理,做好初级卫生保健达标评估工作。继续抓好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工作。

  (十七)建立完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极端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农村牧区低保扩面到7万人,并提高补助标准。落实五保供养资金转移支付政策,继续推进“霞光计划”,加大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积极开展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十八)加快文明和谐乡村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牧区文化体育事业,分步骤建设一批苏木镇综合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室,通过送戏送电影下乡、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及科普读书宣讲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农牧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以促进农村牧区和谐稳定为目标,开展平安苏木镇、平安嘎查村、平安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农牧区社会稳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农村牧区发展环境

  (十九)强化对“三农三牧”工作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农牧业基础地位丝毫不能动摇的思想,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重视“三农三牧”问题,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环节,实行专项推进,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把握“三农三牧”工作规律,不断提高领导“三农三牧”工作的水平。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双链双推”等活动,创新方式,丰富内涵,增强实效。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农村牧区政策的本领,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本领,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本领,做好群众工作、建设和谐社会的本领。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一事一议等制度,开展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