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按照《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7〕241号)要求,抓紧清理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做好公开目录的编制、信息录入等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顺利实施。
(四)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的要求,认真执行《
行政许可法》,规范政务服务,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变相恢复已撤销的行政许可项目。各县、各部门要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定期检查行政许可制度,逐环节明确办理时间和责任人并对外公布,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
(五)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严格完善和规范公务员工资和津、补贴统一发放制度,并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预决算制度,清理和规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深入开展以评卷审查为主要方式的检查。
二、注重质量,提高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效益
(一)科学编制计划。要继续扩大拟定立法计划、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参与面,充分吸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立法提案、建议和意见。同时,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力求立法计划既符合州委、州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又能及时反映群众的愿望。今年,各县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都应制定年度计划。
(二)科学民主立法。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程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自治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通过听证、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形式,进一步扩大公民参与程度。
(三)积极探索自治法规、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立法项目不仅要考虑立法的研究成本、制定成本,还要研究实施后的执行成本和社会成本,尝试建立和完善评估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州人民政府将选择1--2件规范性文件,各县也要选择1-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成本效益评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