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切实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继续强化“菜篮子”盟市长负责制,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发展。积极推动蔬菜等园艺产品的规模化种植。加快转变畜禽养殖方式,大力鼓励和扶持发展规模化养殖、养殖小区和“五配套”现代化家庭牧场建设,对规模养殖实行“以奖代补”,落实规模养殖用地政策,继续实行对畜禽养殖业的各项补贴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增长。提升奶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着力提高单产水平,完善原料奶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执行液态奶标识制度,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落实禁渔休渔制度,加强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加快设施农牧业建设,稳定扩大面积,提高单位面积产出率,形成规模效益。
(九)不断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建立完善农牧业标准体系,在重点地区、品种、环节和企业,加快推广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扶持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继续加强农畜产品生产环境、投入品和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农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探索建立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加强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大力发展无公害农畜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畜产品,培育名牌农畜产品,加强农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三、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
我区农牧业基础十分薄弱,是制约农牧业发展的瓶颈,必须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农牧业稳定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
(十)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继续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来抓,坚持保护与建设并重的方针,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由初见成效向明显改善转变,切实保护好内蒙古这块辽阔草原,保护好大兴安岭这片绿色林海,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着力培育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增强生态功能。加强重点流域、地区水土保持工作,推进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大荒漠化治理力度,加快防沙治沙步伐。利用植树节、义务植树周等载体,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大力推进部门绿化,引导和鼓励各种经济成份参与林业建设,加快非公有制林业发展。加快草原建设步伐,大力推广人工种草、飞播、免耕补播、配套草库伦等技术,提高饲草料的供给水平。坚持收缩集中转移发展战略,全面推行农牧业功能区划,科学划定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加大生态移民和扶贫移民力度。认真落实禁牧休牧轮牧、草畜平衡、基本草原保护和“五个严格”制度,切实抓好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加强森林草原防火,依法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建立健全森林、草原和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制度。2008年力争完成退牧还草2000万亩、新增造林合格面积1000万亩。到2010年可利用草原植被盖度达到42%,森林覆盖率达到20%。
发展壮大林业产业,深入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完善扶持政策,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强化基地建设,壮大龙头企业,逆向拉动生态保护和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切实加强生态文化基础建设,抓好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城市园林等森林文化设施建设,保护好旅游风景林、古树名木和革命纪念林。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充分挖掘森林文化、湿地文化、野生动物文化、生态旅游文化等发展潜力,积极繁荣生态文化。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提高生态文化产品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生态知识,宣传生态典型,增强生态意识,繁荣生态文化,树立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