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保障措施
  1、加强档案法制建设。
  认真总结“四五”档案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经验,制定和完善档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围绕建设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抓紧完善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的档案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各级档案部门要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积极努力,争取人大、政协视察、检查档案工作。根据需要,可结合年度立卷、重点工程验收、目标管理复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工作执法检查,有效实施对档案违法行为的查纠和处罚,以推动档案工作依法开展,努力营造有利于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查处违法行为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协调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2、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档案法》和《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的规定,把档案事业列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全市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档案馆库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纳入各地政府政务工作目标,逐年加大投入,加快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步伐,为档案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创新档案管理体制机制。
  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1)思想上加大开放力度。在服务方面,要进一步由封闭走向开放,由机关走向社会,由主要为党政机关服务转向既要为党政机关服务更要注重为基层、为百姓服务;同时,要确立“公共档案馆”理念,加强档案馆及其资源的建设,增强档案馆与老百姓的亲和力。
  (2)在工作思路上加大创新力度。要突破传统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模式,提出一些具有开创性的工作思路,把一些领域的工作做大做优做强。如:管理模式创新、资源整合、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六个一”工程、社区、信用、社会保障档案工作等。
  (3)资源建设上加大优化整合的力度。要进一步优化整合档案资源,提高档案资源利用效率,真正实现档案馆咨询服务中心的作用,走出一条国家档案资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新路子。
  (4)在管理模式上加大改革的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形成的与经济社会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种档案的新体制,改变其由各部门分别管理、分散利用的状况,实现各种档案的一体化管理,发挥档案的最大积效。
  (5)在工作方法和服务手段上,加大拓展延伸和信息化的力度。要形成多渠道、全方位、广角度的服务层次、服务空间。档案查询做到目录查询、微机查询、网上查询相结合,实现服务一体化;服务内容、服务范围向基层延伸,将陈列、展览办到街道、农村,将有关农业的文件、书籍送到一线,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档案工作给他们带来的实惠。完善“三网一库”,有计划做好档案全息录入工作,加快电子文件中心、电子档案中心、数字档案馆建设。
  4、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加强创新型、学习型机关建设,努力实现档案工作在理论上、体制上、机制上的不断创新,坚持用先进理论武装干部头脑,用科学知识提升干部素质,逐步将社会上一些思想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有志于档案工作的同志充实到档案干部队伍中来,努力建设一支眼界宽、思路广、胸襟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和富有创新、创业、创优精神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加强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完善继续教育制度,鼓励档案人员更新知识,掌握新技术,不断提高档案干部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档案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每年举办1~2次业务培训。进一步发挥档案学会的作用,围绕档案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学术交流、研讨。积极稳妥地做好档案职称的评审工作,有序培养业务人才。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定期与人事局联合表彰先进。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