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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1)档案馆库建设。
  扬州市新建15000㎡档案馆,全市所有县(市、区)经新建、扩建、改建,全部建成5000㎡以上档案馆。档案馆建设要从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创建文明城市的角度,立足档案馆“四位一体”功能,按照“社会性、文化性、开放性、现代性和标志性”的要求,加快建设步伐;突出档案馆功能的科学定位、合理布局和档案馆形象的环境定位、文化标志,努力使各级档案馆真正成为地方社会文明进步和城市建设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2)档案资源建设。
  积极开展档案接收和征集工作。以构建完整反映历史、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体系为目标,抓紧做好到期应进馆档案及破产转制企业档案的依法接收工作。从建立“公共档案馆”的视角,以体现历史特色、地方特色、时代特色为目标,加强对本地区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的收集,确保齐全完整;有重点地征集散存在社会的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加大对在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有突出贡献和重要影响的名人档案的征集力度,建立“名人档案库”。有计划、有重点地征集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努力抢救自然历史文化遗产。
  创新管理体制,整合档案资源。探索优化整合档案资源的新途径,对全市形成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种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集聚效应,提高档案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档案文化遗产保护。抓紧对馆藏濒危、重点档案的保护和抢救工作。市档案馆及有条件的县(市、区)档案馆建立特藏室,对馆藏重要、珍贵档案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建立口述档案,抢救不可再生的档案资源,扬州市档案馆力争在全省率先建成口述档案中心。开展全市珍贵档案评选工作,建立“扬州市珍贵档案名录”,打造档案文化品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保护、管理涉及扬州历史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

  “十一五”期间扬州市口述档案征集接收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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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时间  │ 抢救方式 │      内容      │  数量  │
│       │ (年) │      │              │ (个) │
├───────┼─────┼──────┼──────────────┼─────┤
│   口   │  2006  │  征集  │   文字材料、录音录像   │  100  │
│   述   ├─────┼──────┼──────────────┼─────┤
│   档   │  2007  │  征集  │   文字材料、录音录像   │  50  │
│   案   ├─────┼──────┼──────────────┼─────┤
│       │  2008  │  征集  │   文字材料、录音录像   │  50  │
│       ├─────┼──────┼──────────────┼─────┤
│       │  2009  │  征集  │   文字材料、录音录像   │  50  │
│       ├─────┼──────┼──────────────┼─────┤
│       │  2010  │  征集  │   文字材料、录音录像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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