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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广播电视“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3、城乡事业协调发展,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突飞猛进。各县(市)都建设了现代化、高起点、具有相当规模的广播电视中心,并对农村基层广播电视站的设备设施进行了改造,乡镇一级普遍建立了广播电视中心站,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县级有线电视网络光纤改造已经完成,县乡基本实现了光纤联网,有线电视用户规模和入户率大幅提高。到2005年底,全市农村有线电视基本实现了村村通,有49万多户农民安装了有线电视,入户率达61.6%,33个乡镇先后通过了市有线电视乡镇达标验收,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
  4、稳步推进各项改革,积极探索产业化运作新机制。在坚持党的政治属性、社会效益第一的前提下,按市场机制的要求深化改革。一是初步实现了按精神产品生产流程,借鉴企业化管理机制,设置内设机构。二是初步打破干部、职工及其它各类用工的身份界限,对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对职工实行双向选择。三是合理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各类人才、一线岗位倾斜,分配的调节作用得到初步显现。四是全面实行内部成本核算,支出得到有效控制,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五是利用广播电视资源进行资产运作,对网络开发、广告经营等引进了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机制,各项经营创收稳步快速增长,经济实力有所增强。
  5、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文化和技术水平有所提高。政治学习、职业道德教育、行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思想政治工作常抓不懈,队伍的政治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各类在职学历教育、业务学习和培训、专业进修等不断开展,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文化层次明显上升。“十五”期末,市直系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数占在职人数的66.8%,中级以上职称人数占专技人员的42.4%,并涌现了一批正高职称的学科带头人和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基本保证了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有广播电台6座,电视台6座,市、县两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6家,广播自办节目8套,电视自办节目8套。其中市直系统,广播自办节目4套,电视自办节目4套,年播出能力分别达到23668小时和27238小时。中、短波广播发射台2座,电视转播发射台5座,调频发射台6座。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均为100%,城乡有线电视用户为79.1万户,入户率为69.8%。
  “十五”期间,我市广播电视事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新闻宣传与党委、政府要求还有差距,节目内容和宣传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节目形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现有的基础设施、科技装备还不能适应科技发展和事业发展的要求,农村尤其是经济薄弱地区的广播电视基础还比较落后,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不相适应;产业经营缺少新的增长点,产业优势还不突出;新的体制和机制尚未完成形成,新、旧两种体制和机制在双轨运行过程中时常碰撞,产生新的矛盾;队伍状况面临人员老化和人才不足双重压力。对此,我们必须花最大力气,不懈努力,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有所突破。
  二、“十一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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