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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物价的紧急通知

  (三)严守市场准入关口,确保商品质量

  各县工商部门要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指导食品、农资经营者自觉执行进货查验登记、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安全责任、商品质量承诺等自律制度,建立执行好进货、销售、不合格商品退市、工商监管等台帐,如实记录进货、销售等情况,指导经营者随时清查所经销商品是否过期变质,督促经营者把好商品质量进货关口,确保商品质量。

  四、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各县政府,物价、工商部门要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和质量安全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粮油批发市场、农副产品市场、商场、超市的食品经营者、农资经营者存在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缺斤少两、欺行霸市、囤积居奇等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部门联动,依法从严查处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变相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以及经营者不按规定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公安部门要与有关部门配合,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案件的发生,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及时排查化解因价格、质量引发的各类不安定因素。

  五、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宣传导向正确。价格主管部门要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相关部门组织行业协会发起倡议, 运用调查、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引导和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工商部门要指导好个协私协工作,个私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召开个体私营业主恳谈会、座谈会等方式向个体私营业主传达州委、州政府决策,教育他们识大体、顾大局,并引导“食品经营示范户”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保障市场物资供应充足的同时,确保物价稳定和商品质量。

  六、具体要求

  (一)落实责任追究制

  各县政府,物价、工商部门要落实好市场监管责任,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领导班子成员要沉到市场监管的一线去,靠前指挥当前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市场稳定。在市场监管中执行决定不力、行动迟缓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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