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并重的原则。我州的稳定事关全局、责任重大,要以稳定求发展,以发展保稳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积极推进改革,又要正确审视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周密制定各项配套政策,注意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建设,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4.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原则。结合我州地域广、人口少、工作半径大、行政成本高、经济落后、历史沿革复杂、民风民俗差异大,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邪教组织斗争任务重等实际情况,抓住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措施,确保职能转变、编制精简、财政保障、人员分流“四到位”。
5.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逐步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县级政府与乡镇政府事权,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乡镇工作的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
1.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
乡镇机构改革最重要的是转变政府职能。乡镇政府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把工作重点从直接抓招商引资、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科技示范、市场引导、提供服务、营造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上来。按照《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结合农业税及其附加免征后的实际,乡镇政府主要有以下职能:
(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牧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