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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阿府发〔2008〕6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议,省委、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为认真组织实施,现将《阿坝州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拟定本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报州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二○○八年三月四日

  阿坝州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07〕2号)和《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阿坝州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川编发〔2008〕4号)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合理调整乡镇布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全州乡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减轻财政和农牧民负担,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阿坝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建设和谐阿坝。

  (二)改革目标

  按照农村综合改革的要求,乡镇机构改革要与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协调配合。主要任务是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规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重新核定乡镇行政编制,调整事业机构编制,优化人员结构,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原则。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遵循市场规律,创新公益性事业服务机制,搞活经营性服务。

  2.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综合考虑地域、资源、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历史沿革、民风民俗和方便群众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乡镇布局和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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