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纳入全市“五五”普法的总体规划和依法行政工作规划之中。特别是要提高公务员、司法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执行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意识。继续组织家庭学法活动,办好女职工维权大讲堂,全面提高家庭成员、女职工及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和自身合法利益的水平。
(3)加大对《
劳动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行和监督力度,保障妇女在分配领域的合法权益,消除同工不同酬现象,切实保障女性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与分配权。
(4)强化司法和执法监督,有效预防并严厉打击各种针对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惩治强奸、拐卖、抢劫、贩毒、嫖娼、组织卖淫及引诱、教唆、强迫妇女吸毒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犯罪,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挥维权联席会议的作用,协调处理侵害妇女儿童大案要案。
(5)加强对维护妇女权益专兼职干部特别是女性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提高她们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参与相关案件审理的能力。凡涉及侵害妇女儿童的重大刑事案件,应当有女性审判员或女性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6)强化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县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应当设立专门为妇女提供援助的工作室和女性为权人员,为女性当事人提供必需的法律援助,让妇女享有平等的法律资源。
(7)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和性骚扰,构建覆盖全市的“12338”妇女维权热线网络,建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和受害妇女儿童庇护站。开展“和谐家庭”和“零家庭暴力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县级妇女伤情鉴定中心和救助中心建设,为遭受家庭暴力及处在危急困难状态的妇女提供切实有效的救助。
(8)保障流动妇女权益,城镇社区设立新市民巾帼维权站,为进城务工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服务。
(六)妇女与环境
1、主要目标
(1)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
(2)为妇女创造适宜优美的人居环境。
(3)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美满的家庭环境。
(4)提高和改善流动人口中妇女及弱势妇女群体的生存状况。
2、支持性指标
(1)加强女性文化出版和宣传教育,制作妇女题材的文学、影视作品精品。
(2)有条件的县(市)主要媒体设置女性栏目,转播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专题节目。
(3)“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比例逐年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