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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妇女“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十一五”期间,我市妇女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的各项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受教育机会,普遍提高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终身教育水平;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和预期寿命;保障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障妇女平等享有获得社会文明成果的机会,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妇女的生活质量,推进妇女事业与扬州经济社会同步协调持续发展,推动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巩固和落实。
  二、具体目标与主要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1、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和共享社会资源的程度。
  (2)进一步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3)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4)减少贫困妇女数量。
  2、支持性指标
  (1)进一步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低于50%。
  (2)提高妇女就业结构和就业层次,扩大女性在新兴产业和科技教育领域就业比重,女性法人代表的比重力争占15%左右。全市女职工25人以上企业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到90%以上。5.5万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就业。
  (3)提高技术工人等级中女性比例,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中女性比例每年增长10个百分点。
  (4)扩大妇女社会保障覆盖面,城镇女性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5%以上。
  (5)积极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农村女性参加养老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妇女参保率达到90%。
  (6)不断提高残疾妇女和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率,不断提高城乡贫困家庭、少数民族妇女家庭特别是残疾人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3、具体措施
  (1)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扩大就业提供强大的动力。在制定经济增长和产业调整政策时,突出创造就业岗位和扩大就业的战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劳动力市场秩序,健全以女性自主就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就业机制,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机制,鼓励妇女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就业。
  (2)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第三产业,为妇女创造自由流动、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就业的环境,在结构调整中千方百计增加妇女就业机会,扩大女性就业容量。采取切实措施帮助女大学生及高学历的女性实现就业。
  (3)正确处理好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扩大就业的关系,在加快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坚持城乡统筹就业的方针,注重促进农村剩余女性劳动力的转移,每年帮助1万农村妇女通过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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