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人负责,狠抓落实。各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要亲自负责,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着“灵活、实用、高效”的建队原则,合理制订义务消防队组建、拓展计划,严格按照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组建标准,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源优势,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深抓细,确保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按时组建完成。
(三)加强指导,注重实效。在义务消防队组建过程中,市消防局要切实加强对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组建工作的指导。义务消防队投入备勤使用后,地段内消防中队要切实承担本辖区内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日常业务的指导工作,及时组织专门培训,使其能扑救初起火灾。要定期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器材维护保养、业务轮训和理论知识学习,使义务消防队真正发挥基层自防自救的作用
市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将《惠州市义务消防队情况登记表》于2008年3月31日前上报市消防局防火处;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单位义务消防队组建工作,并督促各单位上报《惠州市义务消防队情况登记表》。同时,各县、区应认真统计并填写《义务消防队建设汇总表》于2008年3月31日前上报市消防局防火处(联系电话:2287013,传真:2287004,联系人:邹晟红)。
附件:1.惠州市义务消防队情况登记表
2.义务消防队建设汇总表
附件1
惠州市义务消防队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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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公│ │单位总人│ │
│ 章) │ │ 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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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是否为辖│ │
│ │ │区重点单│ │
│ │ │ 位 │ │
├──────┼─────────────────┴────┴───────────┤
│ 生产性质 │ │
├──────┼─────┬───────────┬────────────────┤
│ 邮政编码 │ │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 │
├──────┼─────┴───────────┼────┬───────────┤
│法定代表人或│ │联系电话│ │
│ 主要负责人 │ │ │ │
├──────┼─────────────────┼────┼───────────┤
│义务消防队(│ │联系电话│ │
│支队、大队)│ │ │ │
│ 队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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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队组建情况对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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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 有 │ 现 有 │
├──────┼───────────┼──────────────────────┤
│ 队员人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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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配备情况│ │ │
│(名称和数量│ │ │
│ ) │ │ │
├──────┼───────────┼──────────────────────┤
│ 已培训人数 │ │ │
├──────┼───────────┼──────────────────────┤
│资金投入(元│ │ │
│ ) │ │ │
├──────┼───────────┼──────────────────────┤
│备勤室(面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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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 注 │1.生产性质一栏除企业外,其它单位可不填。2.本表一式三份,本单位存档一│
│ │份,当地政府存档一份,上报市公安消防局存档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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