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义务消防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专人负责,狠抓落实。各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要亲自负责,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着“灵活、实用、高效”的建队原则,合理制订义务消防队组建、拓展计划,严格按照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组建标准,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源优势,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深抓细,确保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按时组建完成。
  (三)加强指导,注重实效。在义务消防队组建过程中,市消防局要切实加强对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组建工作的指导。义务消防队投入备勤使用后,地段内消防中队要切实承担本辖区内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义务消防队日常业务的指导工作,及时组织专门培训,使其能扑救初起火灾。要定期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器材维护保养、业务轮训和理论知识学习,使义务消防队真正发挥基层自防自救的作用
  市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将《惠州市义务消防队情况登记表》于2008年3月31日前上报市消防局防火处;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单位义务消防队组建工作,并督促各单位上报《惠州市义务消防队情况登记表》。同时,各县、区应认真统计并填写《义务消防队建设汇总表》于2008年3月31日前上报市消防局防火处(联系电话:2287013,传真:2287004,联系人:邹晟红)。

  附件:1.惠州市义务消防队情况登记表
  2.义务消防队建设汇总表

  附件1
  惠州市义务消防队情况登记表

┌──────┬─────────────────┬────┬───────────┐
│单位名称(公│                 │单位总人│           │
│  章)  │                 │  数  │           │
├──────┼─────────────────┼────┼───────────┤
│ 单位地址 │                 │是否为辖│           │
│      │                 │区重点单│           │
│      │                 │  位  │           │
├──────┼─────────────────┴────┴───────────┤
│ 生产性质 │                                  │
├──────┼─────┬───────────┬────────────────┤
│ 邮政编码 │     │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                │
├──────┼─────┴───────────┼────┬───────────┤
│法定代表人或│                 │联系电话│           │
│ 主要负责人 │                 │    │           │
├──────┼─────────────────┼────┼───────────┤
│义务消防队(│                 │联系电话│           │
│支队、大队)│                 │    │           │
│  队长  │                 │    │           │
├──────┴─────────────────┴────┴───────────┤
│                消防队组建情况对比表                │
├──────┬───────────┬──────────────────────┤
│      │    原 有     │          现 有          │
├──────┼───────────┼──────────────────────┤
│ 队员人数 │           │                      │
├──────┼───────────┼──────────────────────┤
│装备配备情况│           │                      │
│(名称和数量│           │                      │
│   )   │           │                      │
├──────┼───────────┼──────────────────────┤
│ 已培训人数 │           │                      │
├──────┼───────────┼──────────────────────┤
│资金投入(元│           │                      │
│   )   │           │                      │
├──────┼───────────┼──────────────────────┤
│备勤室(面积│           │                      │
│   )   │           │                      │
├──────┼───────────┴──────────────────────┤
│  备 注  │1.生产性质一栏除企业外,其它单位可不填。2.本表一式三份,本单位存档一│
│      │份,当地政府存档一份,上报市公安消防局存档一份。          │
└──────┴──────────────────────────────────┘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