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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三、落实防护措施,坚决管住野外火源

  针对当前全州气温迅速回升,农区各县春耕生产全面展开,生产性用火增加。同时,“清明节”假期延长,民风民俗和传统习俗用火普遍增多等实际,采取超常规措施,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一)强化生产用火管理。各县要立足自身实际,强化烧地边、烧灰积肥、烧草场等野外用火管理。已发布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的县,要确保戒严令的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因特殊情况需野外用火的,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做到用火责任到人、监督到位,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出问题。

  (二)强化民俗用火管理。要加强民风民俗用火点的管理,林区内、威胁森林资源安全的民风民俗用火点必须无条件全部撤除。“清明节”前要对林区坟墓进行全面清理,认真落实坟主负责制,禁止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对林区外祭奠可能构成森林威胁的墓地,要落实专人监控和管理;对九寨沟、黄龙、卧龙、四姑娘山等旅游景区和重点原始林区,要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强化巡山管护。要增强并整合巡护、瞭望监查力量,加强巡护人员监管,加大巡护密度,做到有火及早发现,快速组织扑救,确保万无一失。要在入山要道和主要景区、重点林区设卡检查,对入山人员实行登记造册。对自然保护区和重点原始林区要实施戒严,组织足够的人力,死看硬守,加大防范力度,严防不法分子纵火烧山、焚烧森林和草原,确保生态资源安全。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加宣传深度和广度,做到防火宣传深入林区、村寨、学校、远牧点和寺院,切实提高各族群众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要组织工作组深入乡(镇)、林区、村寨开展防火知识宣传,重点加强对未成年人和中小学生的教育,进一步落实家长和学校的监护职责。要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引导群众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五、加强扑火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要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扑火演练,及时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要根据防火形势,在组织领导、扑火队伍、通信联络、灭火机具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特别要加强扑火队伍建设,武警森林部队、森林消防专业、半专业队伍要随时处于待命状态。近期,各县要对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补充扑火物资,确保扑火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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