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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青政办发明电〔2008〕5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天气转暖,风大物燥,进山旅游和春耕生产用火频繁,已进入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清明前后,春游踏青、上坟烧纸人员急剧增加,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森林大火。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把抓好森林防火与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起来,以不起火尤其是不能起大火为基本目标,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要按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要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全面落实好领导包山头、包区片责任制,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头、到地块;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加强巡护,严格火源管理。从现在开始,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实行昼夜巡逻管护制度,所有被划定为一级火险区的山头、林地都要坚持24小时有人看护;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要24小时运转监测;同时,要对全体森林资源管护队员进行一次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的再动员、再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每一名管护队员巡山护林的积极性;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增加临时护林人员,重要时段、重点地段要加大巡查密度;要在各进山路口增设检查岗、检查哨,对游人入山和群众上山上坟祭奠的,收缴火种并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丧葬物品全部集中焚烧,坚决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管理山内村民的生产、生活用火,严防荒火、家火上山,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增强防火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防火宣传,特别是要在三月底四月初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集中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气象部门要做好森林火险等级预测预报,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要通过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向居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对重点人员要进家入户,面对面地宣传,使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积极引导群众在清明节期间采取献花等方式文明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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