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5)加强节能减排,加快推进县域工业增长方式转变。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参与单位:市环保局,五市三区
(6)积极转变县域招商引资和外贸发展方式,根据各区市产业特色,强化产业链招商和产业集群招商。
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7)加快市区工业退城进园,2008年3月底前完成市区工业企业向县域转移发展规划,并尽快出台促进企业转移的配套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委
参与单位:市规划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各区市
9.大力发展服务业
(1)把农村服务业发展纳入全市大局统一规划,加快推进服务业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切实加大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向农村的倾斜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2)各市驻地要加快推进产业布局和空间布局调整,积极实施“退二进三”。各区市要紧密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和区位优势,在加快推进传统服务业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总部经济、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
责任单位:五市三区
(3)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中介组织。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4)将乡村旅游纳入全市旅游总体布局统一规划。进一步优化整合乡村旅游资源,加大对特色旅游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10.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全民创业
(1)实施民营特色产业提升计划,培育和认定10个市级特色产业基地。深入实施“五百工程”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重点扶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完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强民营企业家培训工作,建立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参与单位: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监局,五市三区
(2)加快建立以信贷、培训、创业指导等为主要内容的创业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上下联动的城乡居民创业扶持机制,为城乡居民创业创造条件。对五市设立的城乡居民创业基金给予补助,每年扶持1万名农民自主创业。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
参与单位:市经贸委、市劳动保障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五市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1.实施以“五化”建设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
(1)各级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使用范围,市财政从城市维护建设支出中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从2008年开始连续三年,每年扶持1000个中等收入以下的村实施以村庄道路硬化为重点的“五化”(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建设,到2010年使全市行政村基本实现“五化”目标。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建委,五市三区
(2)推广清洁能源,继续扶持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新增受益农户2万户。
责任单位:市农委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3)开展“绿色家园”创建行动。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参与单位:五市三区
(4)继续抓好农村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理系统建设,逐步扩大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建委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五市三区
(5)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积极实施镇级集中供水工程,加快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步伐。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
12.加强农村流通业基础设施建设
(1)打破行政区域界限,统一规划、建设、培育一批专业批发市场,促进农产品流通。加快重点产地批发市场规范化建设,着重改善交易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信息发布和电子结算等体系建设,提高市场交易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参与单位:市农委,五市三区
(2)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统一价格,为农民生产生活创造安全、放心、方便的消费环境。实施“家电下乡”试点工程,健全农村家电销售和服务网络。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
参与单位:市财政局,五市三区
(3)供销合作社要加快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参与单位:五市
13.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信息产业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青岛网通公司,五市
14.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