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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基础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基础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2008年3月13日 青发〔2008〕5号)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不断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努力推动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惠及基层、惠及农村和农民。农业增产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得到加强,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但必须看到,当前我市农业农村发展仍处在攻坚克难阶段,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现,农业基础脆弱、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还相当艰巨,需要各级各部门继续作出艰苦努力。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夯实农村经济基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1.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紧编制和完善区市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整体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补助等形式,调动农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把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积极开展灌区“两改一提高”工作,加快产芝、尹府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田间节水改造投入,搞好节水灌溉示范,引导农民积极采用节水设备和技术。大幅度增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投入,2008年完成10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8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大沽河、墨水河等重点河道和中小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实施胶河、白马河防洪调水工程,不断提高水库河道的防洪能力。
  2.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稳步发展经济作物机械化。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重点提高玉米、花生生产机械化水平,积极推进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及秸秆还田,扎实搞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完善农业机械化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农机作业服务减免税政策,对完全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全面推进农机跨区作业,继续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扶持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3.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和市场监控体系,提高市农产品、水产品质检中心和县级质检站检测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网络。规范部级定点产地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使入市农产品的检测率达到95%以上,不合格农产品追溯率达到100%。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围绕全市主导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发展,制定一批农产品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鼓励发展品牌农业,积极开展“三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通过品牌化带动标准化生产。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体系。加强农村集市管理,规范乡村农产品流通市场。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增强农民质量观念和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电子信息备案追溯体系、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4.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区市设置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镇和涉农街道按照农业区域布局和主导产业设置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尽快实现县域全覆盖。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发展各类专业技术推广服务公司。采取委托、招标、合作等形式,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形成多元化推广网络。深入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组织中高级以上农业技术人员联系种养大户,重点培育100个科技示范村,逐步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机制。充分发挥青岛农业大学、青岛农科院等科研院所作用,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良种引进选育、生态农业、标准化生产等关键农业技术攻关,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实行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发布制度。
  5.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中实施技术创新工程,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精深加工能力。扶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培养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实施“村企互动”配套工程,重点抓好20家省级龙头企业与村庄、中介组织的互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积极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形式,形成更加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化经营成果。大力推广出口农产品区域化建设。加快制定特色农业发展规划,变资源优势为产业和品牌优势,2008年重点扶持1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和10个“一镇一业”示范镇,不断提高特色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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