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严格按照《
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在充分征求市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市政府2008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市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5.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的制度建设,特别注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制度建设,以改善民生和居住环境为重点,做好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物业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绿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市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6.完善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坚持法制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逐步扩大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程度。建立和完善制度建设责任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和审查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制定规范性文件涉及到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从事制度建设的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专业素质,确保制度建设的质量。(市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7.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工作。对已经实施三年以上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选择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与群众利益直接关联的一些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效果测评工作,以便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质量。(市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三、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8.全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将依法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查阅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9.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和完善各项专业应急预案,建立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体制、机制,切实增强政府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市应急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10.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的主体、运行程序,加大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行政审批的便民、公开和高效运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监察局办理)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继续梳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依据。明晰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责任,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市法制办、各县区政府、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