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赣市府字[2008]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2007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安全政策措施“落实年”、专项安全整治“攻坚年”,高危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年”活动,紧紧围绕“两杜绝一减少”的工作目标,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现出持续下降局面。根据赣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2007年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市安[2007]3号)精神,通过综合考评,并经市安委会全体会议审定,市政府决定授予瑞金市政府、安远县政府、上犹县政府、寻乌县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质监局、市农机局为200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