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赣市府字[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2007年,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得到切实保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方案〉和〈2007年度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电[2007]290号)精神,通过综合考评,各县(市、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全部达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通过验收。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市政府决定授予赣县人民政府、宁都县人民政府、信丰人民政府、会昌县人民政府、龙南县人民政府、崇义县人民政府等6个县为“200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