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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交通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赣州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交通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通报
(赣市府字[200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围绕交通各项工作目标,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狠抓落实,实现了全市交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了交通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同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县(市、区)。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兴国县人民政府、龙南县人民政府、石城县人民政府、赣县人民政府、崇义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全市交通工作先进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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