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充分认识齐鲁文化的历史价值和现实价值,继承发扬齐鲁文化优良传统,加强齐鲁文化和传统思想研究,宣传齐鲁文化和历史文化名人,广泛开展齐鲁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普及活动,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和传承。增强全省人民文化认同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实施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和工程,加强“三孔”、泰山、古运河、齐长城等重要文化遗产项目保护,重视重要革命文物收集和革命历史遗迹保护,切实解决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问题。重视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强齐鲁文化典籍的整理、编辑和出版。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文化遗产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变遗产优势为文化发展优势。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适应广大群众求知求乐求美的需要,积极推进单位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军营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建设。扶持发展农村“庄户剧团”,培养基层文化能人,深入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等公益性文化活动,把健康向亡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城乡基层,丰富农村、偏远山区、城市低收入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好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民族节日活动,鼓励、支持和规范富有山东特色的新兴的民族民间文化节庆活动。精心组织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闭幕式文艺表演。
(四)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工程
精心实施大集团发展战略。通过积极的产业政策和有序的市场运作,做大做强一批有实力、有活力的国有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在全省重点扶持30家大型文化企业,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发展“专、精、特、新”的中小文化企业,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形成富有活力的优势文化企业群。充分发挥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调控作用,优先发展新兴文化产业项目,在全省扶持发展100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以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产业升级和发展,办好2008山东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和孔子文化节,使之成为我国东部沿海文化产品交流交易和文化成果推广展示的重要平台。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布局。结合实施全省“一体两翼”和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在全省规划建设东、中、西三个文化产业集聚区,鲁文化、齐文化和红色文化三个文化产业园,黄河文化、运河文化和滨海文化三个文化产业带,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区域布局。做强做大文化产业核心层,大力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外围层,积极引导发展文化产业相关层。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提高文化发展科技含量。重点发展高科技文化企业,优先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兴文化业态。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生产经营模式,鼓励网络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研发,促进文化产业与教育、信息、体育、旅游等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
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大力发展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加快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扶持一批特色文化市场,培育网络文化市场。加强文化产业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建立完善文化单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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