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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一日

惠州市主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101号)、《印发广东省主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94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方案。
  一、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
  (一)矿产资源储量开采情况。
  我市矿产资源种类较多,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前景。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探明矿产37种,矿产地468处。其中,能源矿产3种,矿产地42处;金属矿产14种,矿产地89处;非金属矿产18种,矿产地299处;地下水矿产2种,矿产地38处。
  我市矿产种类较多,大中型矿产地较少,非金属矿产相对较丰富,优势矿产主要有铌、钽、长石、水泥用灰岩、大理岩、建筑用花岗岩、矿泉水和地下热水。目前,惠城区、惠阳区已开采的主要矿种是建筑用石,博罗县已开采的主要矿种是矿泉水、建筑用石,惠东县已开采的主要矿种是建筑用石、瓷土、铁矿,龙门县已开采的主要矿种是水泥用灰岩、地热、瓷土。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低,矿山企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全市基本上没有大、中型矿山企业,大多数小型矿山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水平落后,矿产开发利用水平低,产品结构单一,资源浪费情况比较严重。
  2.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一些矿山企业存在重开采、轻治理的思想,不重视矿山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工作,水土流失情况严重,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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