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52.04万人。培育5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为农民创业提供系列化辅导和培训。省财政安排整村推进“菜单式”项目扶贫资金1.5亿元,24支驻县扶贫工作队共实施帮扶项目4450个,帮助25.5%的贫困户实现脱贫。
19.组织推进村企挂钩,落实有实力的企业与经济薄弱村挂钩合作,帮助经济薄弱村加快脱贫致富。 (省经贸委、乡镇企业局、扶贫办、农林厅、发展改革委)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共有1116家工商企业与经济薄弱村建立结对帮扶关系。27家省属重点国有企业、52家百强工商企业、65家百强民营企业、250家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及部分合资企业参与千企帮千村工程,初步形成一企帮一村、一企帮多村和多企帮一村的格局,一批村企共建项目取得明显成效。
(三)以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为突破口,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20.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
(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重点推进列入全国的“千家企业”和我省“百家企业”节能降耗,实施100项节能改造项目。加强电力节能调度。新建民用建筑严格执行50%的节能设计标准,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 (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建设厅、电力公司)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完成预期目标。以“千家企业”和“百家企业”为重点,对774个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测重点用能设备6400多台。围绕冶金、化工、建材、电力和纺织等五大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实施180项节能改造项目,其中100项基本建成,年可节约标准煤200万吨。鼓励大机组替代小机组发电,替代发电220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11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2万吨。严格执行施工图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和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制度,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50%的节能设计标准。启动省级机关和南京、徐州、常州3市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完成483幢机关办公建筑能耗统计,选择省教育考试院办公楼进行建筑节能改造试点。
(2)进一步实施《江苏省循环经济试点方案》,组织130家单位开展循环经济试点,500家企业进行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省经贸委、环保厅、发展改革委)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30家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已有63个重点项目竣工投产。以太湖、淮河、沿江和南水北调沿线四大流域为重点,完成800多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3)组织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开展“八大行业节水行动”,全省万元GDP水耗下降4%,重复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 (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南京、无锡市创建成为省级节水型城市,全面启动无锡、淮安市等12个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206家、节水型高校30所、节水型社区23个,完成节水示范项目216个。组织实施火电、化工、造纸、冶金、纺织等“八大行业节水行动”,建设一批“零排放”示范企业和节水型工业园区。全省万元GDP水耗下降4%、重复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
(4)在省级机关广泛开展资源节约活动,从节约用电、用水、燃油以及节约办公用品入手,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资源节约机制,使资源浪费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贸委、财政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对机关办公场所电力线路进行分项计量改造,更换非节能灯具近5万支。制定《节水型机关(单位)考核办法》和《节水型机关(单位)考核标准》,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建立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全面掌握128家省级单位前两年能耗情况,对省级机关22个部门既有办公建筑实施能源审计,机关能耗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21.全面落实加强土地调控、管理和节约用地的各项措施,推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扩大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范围。新增耕地面积2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达标率100%。规范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支管理,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省国土资源厅、农林厅、财政厅、监察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制定实施《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全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624宗,出让地价平均每亩16.2万元。在75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设立项目区197个,测算挂钩周转指标4.8万亩。新增耕地面积28.7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争先达标率100%。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出让金收支管理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政策,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配套办法,全省土地出让金收入缴库589亿元。全省国土系统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4636宗,已结案4536宗,收回土地面积12526.4亩,520人受到党纪处分。
22.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
(1)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全面完成南水北调污染防治任务,完成淮河流域90%的重点治污工程,继续抓好太湖流域漕桥河、太滆运河等主要出入湖河流综合治理,促进长江江苏段水质好转。完成119个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工作,宁镇扬泰通地区新增区域供水通水乡镇70个,苏北地区新增区域供水通水乡镇58个。继续整治大气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土壤污染。 (省环保厅、建设厅、水利厅、农林厅、发展改革委)
(基本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由于部分项目国家审批推迟,南水北调东线102项治污工程完成90项,完成率88%。淮河流域80项重点治污工程完成72项,完成率90%。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去年底全湖平均水质为IV类,其中高锰酸盐指数、总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6.8%和34.7%。继续开展长江入江支流综合整治,长江江苏段干流水质保持较好水平。编制完成全省城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制订饮用水源地保护应急管理预案,依法核定1320个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基本完成113个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审批保护工作,取缔关闭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36个。宁镇扬泰通地区新增区域供水通水乡镇90个,苏北地区新增区域供水通水乡镇60个。加大火电机组脱硫和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启动农业面源污染普查,并对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
注:原119个日供水1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2个因实现区域供水被取缔,4个因供水量不足不列入统计,现在日供水1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113个。
(2)加快建设“绿色江苏”。新增植树造林面积150万亩,森林覆盖率、城市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16.8%和41%。 (省林业局、建设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新增植树造林面积166.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6.9%,城市绿化覆盖率达41.5%。
(四)大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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