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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信息发布工作进度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编制和信息发布工作进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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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县(市)区、乡镇各级必须于2008年3月20日前完成编制任务,并实现政府信息上网公开。2月28日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后,各地、各部门编制工作全面启动,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公开单位名单已确定,代码已入库,市政府信息公开网(aqxxgk.anqing.gov.cn)已开通,怀宁、枞阳、大观等县区,地税、财政、计生委、港华燃气等市直单位工作进度较快。但全市整体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一些单位落实力度不够,少数县(区)和市直单位工作滞后,一些单位的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不尽规范。为确保全市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顺利迎接省政府的检查验收,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启动编制发布工作
  按省、市政府要求,市、县(市)区、乡镇要三级同步开展编制工作,尚未分解落实任务的县(市)区要在已确定公开单位名单和编码的基础上,抓紧明确各公开单位在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的任务,并及时组织相关网络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如需要技术支持的,可直接与市经济信息中心联系。尚未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信息的市直单位要立即着手清理本单位信息,并及时在网站上链接发布。

  二、规范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安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宜政办秘〔2008〕8号)中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有明确要求,各级各单位应按此方案“三、编制内容”中“(二)、指南编制”的规定,参照上级单位的要求,编制好本部门的公开指南(试行),并于3 月20日前在网站发布。公开目录的编制可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中第三部分“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规则”中的对应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行编制,并由网管人员在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本单位页面中进行设置。

  三、及时全面发布公开的信息
  在公开目录设置完成后,市、县(市)区直各单位、各乡镇政府要对照公开目录,全面梳理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按照由近及远的要求,及时全面规范地进行发布;并在3月20日前基本完成各项一级目录、二级目录下信息的发布工作。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新要求,各公开单位还要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并在本单位“业务公开”目录下发布。原已建单位门户网站的单位,要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地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进行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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