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扩大辐射面和影响力
13.组织好全省第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自身职能,精心策划、周密组织全省“政务公开日”活动,配合市系列主题活动,推出至少一项有影响力的主题活动,积极营造氛围,使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社会。(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完成时限:5月底前)
14.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全面建设、重点培育、集中验收、公开命名、动态管理”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制定“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建设基本标准。通过多种方式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进行检查和评议,对达到示范点建设标准的,由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大连市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标牌。(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完成时限:年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各级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今年市政府将调整充实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领导力量;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在各区市县政府办公部门设立专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在市政府各委办局及直属机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履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沟通信息、规划指导、调查研究等职能。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作政务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政务公开工作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市编委办、各区市县政府,完成时限:年内)
(二)完善工作机制
实行政务公开工作分级负责制,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为系统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今年拟组织召开3次会议:3月中下旬,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大会;9月上旬,召开“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现场观摩会”,组织经验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12月上旬,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暨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命名大会。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分段实施,5月1日前组织做好
《条例》的宣传培训和实施前准备工作,5月1日后抓好
《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完成时限: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