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本溪市物业管理与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本政办发〔2008〕24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2007年,我市物业管理与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市各相关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居民居住良好环境和城市环境的美化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授予本溪满族自治县兴业房产物业公司等17个单位为本溪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荣誉称号;授予本溪市明山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等31个单位为本溪市推进自助式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樱桃花园等7个业主委员会为本溪市优秀业主委员会荣誉称号;授予平山区城乡建设管理局等29个单位为本溪市住宅区环境整治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本溪市房产经营公司明山房管所施工的万昌小区等5个项目为本溪市住宅区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授予本溪市物业管理公司经理王波等17人为本溪市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经理荣誉称号;授予樱桃花园业主委员会主任李长生等7人为本溪市优秀业主委员会主任荣誉称号;授予平山区平山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刚等68人为2007年本溪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平山区城建局局长郑雪艳等68人为2007年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同时号召全市房产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向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为做好新时期的全市物业管理与住宅区环境整治工作再创佳绩,促进房产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本溪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2.本溪市住宅区环境整治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本溪市物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优秀物业服务企业
本溪满族自治县兴业房产物业公司
桓仁满族自治县恒达物业有限公司
本溪市物业管理公司
本溪市好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溪市金桂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天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