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温总理批示精神扎实做好当前脐橙销售工作的意见
(赣市府字[2008]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月4日,温家宝总理对赣南脐橙销售工作做出批示后,在商务部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全力推进脐橙销售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近期天气变化,气温回升,对我市未销脐橙尤其是留树脐橙的销售带来一定压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温总理批示精神,扎实做好脐橙销售工作,切实保护果农利益,促进脐橙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
一、切实抓紧做好留树果尤其是留树冻伤果的销售工作
留树果尤其是留树冻伤果的销售是目前果业销售最薄弱、最紧迫的工作。为尽快销售完留树冻伤果,市政府决定对果农和加工企业分别进行补贴和奖励。
(一)对出售留树冻伤果的果农进行补贴
1、补贴的对象和标准。对今年2月26日至3月4日期间出售留树冻伤果给加工企业(不含鲜食果)的,按0.1元/斤的标准直接补贴给果农。
2、补贴的资金来源。补贴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分担,市财政负担60%,县级财政负担40%。
(二)对收购留树冻伤果的加工企业进行奖励
凡收购留树冻伤果(不含鲜食果)100吨以上的企业,由市财政视收购价格和数量,予以奖励。
二、进一步抓好抓实果农简易贮藏果的营销工作
简易贮藏果贮藏条件差,不能适应当前气温上升、湿度增大的气候变化,必须抓紧时间尽快销售。
(一)要积极开拓市场。各地要继续按照一个县主攻一个省区的要求,通过果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走出去闯市场,打开销路。
(二)要加大对接力度。要加大与销售企业的联系,搭建平台,加强果农与企业的对接,拓展销售渠道。
(三)要搞好销售服务。要扎实做好服务工作,为销售企业提供便利,营造良好的销售环境。
三、工作目标
此次果品销售工作要确保实现三大目标:
一是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果农手里。
二是确保3月4日前全部冻伤果销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