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赣州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内贸工作先进县的通报

赣州市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内贸工作先进县的通报
(赣市府字[2008]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围绕内贸工作目标,扎实推进贸易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强化重点商品安全质量,构建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全面完成了各项内贸工作任务,涌现了一批先进县。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宁都县、信丰县、兴国县、会昌县、大余县、石城县、于都县、崇义县为全市内贸工作先进单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