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7年度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的通报
(赣市府办字[2008]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农信联社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超额完成了省政府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当年发放贷款、累计发放贷款数量均排名全省第一,累计发放贷款居全国地级城市之首。2008年1月,我市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列为“全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重点联系城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小额担保贷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07年,全市新增担保基金1908.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0.45%;共发放贷款32431.2万元,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1.25亿元的259.45%,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1.6亿元的202.7%,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16979.3万元,占当年发放贷款总量的52.35%;扶持小企业贷款15451.9万元,占当年发放贷款总量的47.65%。通过小额担保贷款直接扶持自主创业人员4529人,带动其他人员就业14214人。
2007年,各银行、农信社小额贷款发放及完成市政府下达任务情况:省农信联社赣州办事处发放21425.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35.3%;市商业银行发放336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44.13%;市农业银行发放343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50.61%;市工商银行发放1130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8.05%;市建设银行发放56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7.72%;市中国银行发放11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45%。市农发行发放2400万元(未下计划)。
按贴息贷款统计考核,2007年,赣县、安远、全南、会昌、兴国、龙南完成任务较好;赣县、上犹、全南、大余、安远、兴国、崇义、南康、章贡区个人贷款比例达100%以上,超过了省政府提出的达到60%以上的要求;瑞金、龙南、会昌、大余和定南完成扶持小企业贷款较好。
二、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2007年底,全市累计设立担保基金6033.5万元;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61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3.56亿元,占发放贷款总量的53.94%,扶持小企业贷款3.04亿元,占发放贷款总量的46.06%。累计直接扶创业人数11912人,带动就业人数36682人,累计回收到期贷款3.06亿元,小额担保贷款余额为3.55亿元,其中个人创业贷款2.04亿元,小企业贷款余额1.51亿元,还款率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