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
(赣市府发[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积极推进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编制了《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经2007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予批转,请你们根据该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
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加快赣州中心城区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中心城区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赣州中心城区建设步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00万,成为文化内涵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城市功能完善、交通运输便捷、产业经济繁荣、辐射带动力强,最适合人们居住和创业发展的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全面落实《决定》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赣州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规划。本规划的范围涵盖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赣县和南康市的部分区域,实施期限为2008-2011年。
本规划总体思路是,以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00万为目标,通过政府监管、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前布局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下大力气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存在的体制不顺、投资不足、各种设施不配套、综合效益不明显等突出问题,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带动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展开。
本规划提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指交通、能源、供水、垃圾污水处理、防灾减灾、生态环保、公共服务设施、名城保护、信息工程等内容,其余项目在专项规划中体现。规划期内,建设项目个数115个,项目总投资2,118,689万元,其中:交通投资152,600万元,能源投资540,450万元,城建(除赣州监狱搬迁工程、南门口人防工程)投资542,754万元,城市防灾(除章江新区第一消防站)投资86,333万元,电子信息投资600万元,商贸投资227,960万元,教育投资165,160万元,文化投资22,890万元,广播电视投资14,500万元,卫生投资18,500万元,体育投资6,480万元,旅游投资143,300万元,社会保障投资7,8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