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市府发[200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赣州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
赣州市2008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8年,是纵深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一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和“一条主线、六个重点”工作部署的要求,突出抓好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三项重点,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新的追赶和跨越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继续抓好《纲要》贯彻落实
1、继续加强公务员法律素养的培养。组织广大公务员学习法律特别是有关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不断地提高广大公务员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法制办负责)
2、制定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注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市法制办负责)
4、继续开展《纲要》的宣传和学习培训。(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管理,对示范单位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市法制办负责)
6、继续抓好市、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落实。(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根据省政府制定出台的《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适时对《赣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的范围、基本程序,决策的跟踪、反馈、评价,决策程序监督以及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将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