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结合起来,不断丰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社区”、“示范村”等创建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整合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好“赣州市食品安全网”的辐射宣传作用,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认知度;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对制假售假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加强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教育,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落实好《赣州市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员管理(暂行)办法》,在2008年6月以前全面完成企业质量安全员的聘任培训工作,促使企业切实加强自身质量管理,从而不断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
(四)突出重点,纵深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要抓住薄弱环节,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的集中整治,特别是要把米、面、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饮料、酒类、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作为重点品种,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县、市交界处等作为重点区域,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超市、宾馆饭店,职工、学校、建设工地食堂等作为重点单位,强化措施,加强监管。
1、切实加强农产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全面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治理整顿力度,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使用禁用药物和化学物质行为。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及有机农产品基地,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检测和编码试点工作。各县(市、区)都要增加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投入,全面开展农产品交易市场、规模超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在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瘦肉精”和疫病检验检疫工作;要启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设,选择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先行试点。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监管力度。抓紧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针对行业潜规则问题,认真加以治理;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过期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包装容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监督管理,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关口前移,严把原料关、技术设计关和产品出厂关,并加强对企业进货渠道的监管,严防不合格原料进入生产过程;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做好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到期换证工作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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