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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驻市相关单位也要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工作切实加强调度指挥。

  (二)职责任务

  1、市应急指挥部职责。研究确定全市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重大决策,提出实施应急方案的意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响应重大、特别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工作;指导县级应急指挥部开展事发地的现场应急工作。

  2、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执行市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负责全市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负责全市应急信息的汇总、整理、上报工作,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发出指令的传达以及贯彻落实指令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系等日常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赣州军分区:必要时,组织、调配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市公安局: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并做好灾区治安保卫工作。

  (3)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和预报;为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全市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

  (4)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恢复被毁坏的水陆交通设施,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被困车辆、人员的疏散调度工作。

  (5)市民政局:负责气象灾情统计、上报及对社会公布,指导和协助各级政府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发放和管理。

  (6)市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道路、取暖、施工等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7)市农业局:负责农用设施的安全管理,指导各类农作物、耕牛等家畜家禽的防寒抗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8)市林业局:负责山林防寒抗灾和灾后恢复重建。

  (9)市果业局:负责指导果农对脐橙等果树采取防冻措施。

  (10)市物价局:负责商品市场的物价监管,确保物价基本稳定。

  (11)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监测,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市财政局:负责抗寒救灾经费的保障工作。

  (13)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生活生产物资调配,确保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

  (14)市旅游局:负责各旅游景点游客的安全秩序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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