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依托赣南农机信息网,健全市、县二级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加工、发布、传输系统,构筑农业机械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及时准确地为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和农业机械经营者提供农业机械生产、销售、质量、作业和政策、技术等信息服务。

  (五)加强管理能力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强化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按照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原则,支持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产品,并定期进行调整。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做好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督促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队伍和装备建设,建立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测站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营造共同关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提高农业机械从业人员素质。整合农业机械教育培训资源,完善培训手段和设施,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农业机械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大力开展农业机械职业技能培训,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农业机械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颁发资格证,为其就业提供方便。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培训机构资格认证及教学人员资格认定,确保培训质量。

  (六)创造良好环境,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将农业机械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明确思路、目标和措施,统筹安排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在落实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加强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现代农业机械推进项目建设,按要求落实好配套资金,扶持乡镇 (场)强化农业机械装备能力;对参加跨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和运输跨区作业机械的车辆,继续执行好国家关于免收过路费、过桥费的优惠政策;对从事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维修、作业的收入和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加强部门协作。各级农业、发改、财政、物价、公安、交通、科技、教育、工商、质监、税务、金融等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加大支持。各级农业机械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工作指导,努力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贡献。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