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10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500万千瓦,年增长15%;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40%,年增长3%;农机生产经营总收入增长10%以上,农机为农民人均增收增长10%以上;每个乡镇发展1-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全市达400个以上。
主要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推进七大工程建设任务,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程,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工程,经济作物、畜牧水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机械化工程,节本增效工程,基础建设工程,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和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认真贯彻《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
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要求,把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农业机械化更好更快地发展。
建立农业机械化发展基金。建立以行政投入为导向,农民投入为主体,鼓励社会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依法加大金融支持农机化发展力度。按照国家规定对农机服务组织及农机企业实行税收优惠,逐步推行农民购机按揭贷款政策。
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配套资金。在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金的同时,市、县二级财政要分别安排配套经费,切实保障购机补贴政策的落实。
落实其它资金。进一步落实好农业机械工业技术创新、购买农业机械专项补贴和农业机械燃油补贴“三项资金”,逐步建立和健全突发性灾情农机应急机制,落实突发性灾情应急资金。
(二)加快创新步伐,积极推广新机具、新技术
加大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科研开发成果和经验,加快我市农机科研开发创新步伐。各地对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研究开发、技术创新要给予支持,促进农机科研与生产实践的有机结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稳妥推进基层农业机械推广体系改革。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逐步建立以国家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业机械服务组织为基础,农业机械科研、教育和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