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有关单位:
《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近几年来,中央和省、市加大了对农机化的扶持发展力度,我市农机化得到了快速发展。2007年全市拥有农机总动力达到340.5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29.61%,农机为农民人均增收105元。但总体上来说我市拥有农机总动力小、机械化水平低、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仍然突出。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核心生产力,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水平的重要条件,是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力支撑,是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和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为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机化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机械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着力发展农业机械化,努力提高我市农业的物质装备水平。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任务
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发展机耕机收、突破机械“种、播、栽”瓶颈为主线,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发展专业合作社、农机安全生产为重点,大力推进水稻生产、果业生产机械化进程,抓好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进一步优化技术装备结构,努力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
发展目标
2008年: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 400万千瓦,增长18%以上。农业耕种收机械化水平达到30%以上。全面完成国家、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标500万元。农机生产经营总收入增长10%以上,农机为农民人均增收增长10%以上。全市重点扶持发展农机净资产30万元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20个,每个县(市、区)1个以上;全市农机净资产15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40个,每个县(市、区)2个以上。全市农机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低于控制指标,杜绝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