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扎实做好企业和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和《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进一步做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和验收工作。各级档案部门要对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加强对破产、改制国有企业档案的监管、指导。继续贯彻《省档案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破产、改制国有企业档案接收工作的意见》,落实破产、改制国有企业档案接收工作的资金,确保国有档案不流失、不损毁。继续开展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等级评定工作,重点加强对重要科技单位和规模以上骨干企业的档案规范化指导,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建档,促进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市县两级档案部门要坚持档案违法案件季报制度和档案执法年检制度,建立健全档案执法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档案执法检查工作。今年,市及县(市)区档案局要完成第一轮的档案执法年检任务。结合《
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广泛深入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
六、进一步加强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继续推进档案馆基础业务建设,巩固国家综合档案馆作为档案事业发展的主体地位。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着力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不断丰富馆藏。各级档案馆要把档案资源作为立馆之本,不断加大资源建设力度。对反映当地发展历史、具有地方特色的各个历史时期、各种形式和载体档案要应收尽收。要通过依法接收和广泛征集等手段,加大对重大事件、重大活动档案的监管和依法接收力度,加大名优名胜、民风民俗等地方特色档案的征集进馆力度,逐步达到“丰富馆藏、优化结构、体现特色、培育精品”的要求。要特别关注民生档案的征集、接收和整合。各级档案部门要指导相关部门收集民生档案,对涉及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民生档案因地制宜地进行有效整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相关民生档案提前接收进馆。今年,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量要增长5%。
2、切实抓好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县两级国家档案馆为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国家档案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各级档案部门要制定本级行政机关向国家档案馆送交政府信息的规定,以保障行政机关提供政府信息的齐全完整和及时送交,力争把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成为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内容丰富、服务优良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