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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若干意见

  4.按照建管分离、事权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园林绿化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构,充实管理力量,加大对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力度。

  三、科学规划设计,强化园林绿化管理

  1.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抓紧修编新一轮《嘉兴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以及分区、分片规划。要按照“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发展要求进行合理布局,既要满足民生需求,使园林绿化更具人性化,又要充分体现嘉兴的城市个性和特色,展示江南水乡文化名城独有的风貌。要划定市区“绿线”范围,科学规划城市绿地,保证城市绿化用地。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以规划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严格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市区各类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必须精心设计、充分论证、严格审查后实施。其中,由政府投资的1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必须采取竞标的形式,择优选择设计方案。同时,要建立专家评议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推进设计方案评审的专业化、民主化和公开化。
  3.坚持依法治绿,严格根据园林绿化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完善我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实行和强化“绿线”管理制度,“绿线”管理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建设用地,未经审批,不得改作他用,禁止经营性开发。抓紧制订市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标准,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绿化、居住区和单位绿化以及其他各类绿化的建设行为。各类建设工程项目要依法配套建设绿化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按照“规划定位、方案审批、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备案、移交接管、养护管理”的基本程序,研究制订完备的行业管理规范和标准,形成“定位准确、审批严格、许可落实、监督有效、备案明确、移交规范、管养到位”的管理运作机制。
  4.进一步加强施工和养护质量管理。市和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要从技术培训、施工指导、设计施工队伍资质审查等多方面入手,加强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全面推行绿化养护市场化,择优选用养护队伍,逐步推行养护监理制度。积极探索绿化养护管理的新方法,构建市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绿化管理体系。市和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侵占和损坏绿化行为的巡查、处罚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四、深化体制改革,促进园林绿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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