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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经贸能源〔2008〕152号)


各产煤设区市经贸委(煤管局、煤行办),安监局,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扎实做好我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现将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3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是国务院、省政府对煤矿生产安全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井下,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严防图形式、走过场。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具体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落实措施,集中精力,开展好本部门、本单位“隐患治理年”活动。
  二、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牵头对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综合监管(福煤集团负责所属煤矿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要根据企业灾害特点和安全工作薄弱环节,明确排查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专业、多循环的排查和整治,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对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资源整合以及基建矿井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矿井边远采掘头面、系统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法违章行为严肃查处。要及时协调指导、帮助煤矿企业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督促煤矿企业加大投入,加快隐患整改进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三个重点:即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易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隐患点及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小煤矿等重点企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工作以及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结合起来,严格煤炭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使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四、煤矿隐患排查实行分级排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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